关于做好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重师学位发〔2013〕7号】


2016年04月08日 17:57  点击:[]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
为确保我校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质量,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2014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1.2011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与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
2.2012级全日制教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汉语国际推广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翻译硕士与工程硕士。

二、开题的组织安排
1.学院按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型(领域)成立开题小组,各小组由3-5名硕士生导师组成,每个小组设主持人1名,由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负责人担任。每个开题小组设秘书1人,负责会议组织和开题记录;
2.学术型研究生在开题前应提交一份与论文选题有关的不少于4000字的书面文献综述报告,由开题小组评定成绩,成绩合格者进入正式开题程序;
3.论文开题以公开汇报的形式进行。开题学生对论文选题、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及安排等作开题报告,时间不少于10分钟;
4.开题小组进行评议和提问,对开题人的开题报告提出意见或建议;
5.宣布开题结果。开题小组讨论后,主持人宣布开题报告是否通过,并填写开题意见。

三、其他
1.各类型硕士专业学位开题小组导师必须严格依据相应硕士专业学位教指委的指导性意见,并结合培养方案的要求,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形式、内容与撰写给予具体指导。
2.各学院须在7月8日前完成各类型研究生的开题工作,并填写完善相应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实施计划表”(请于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学位工作栏目内下载),并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将开题报告一式四份提交校学位办。
联系人:杨蕾          电话:65363428
地  址:大学城校区办公楼220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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