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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创新学分实施办法(修订)


2017年03月31日 15:46  点击:[]


重庆师范大学创新学分实施办法(修 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通知》(渝教高〔20155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激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作设计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特制定重庆师范大学创新学分实施办法。

第一条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为目标,以“互联网+”为驱动,深化高等教育创新创业改革。

第二条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以学校学生名义从事有关科研和实践活动而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意义或实用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及其他优秀成果,经过一定程序认定后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创新学分的成果范围主要包括:参与课题研究,公开发表论文、创作和著作,取得专利成果、技能证书,参加学术交流活动,获得学科知识竞赛、文艺体活动奖励,参与社会实践、海外实践,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自主创业等。

第三条创新学分最高可获得7学分,创新学分累计7学分以上者,按照7学分计算。

第四条创新学分申请与认定程序

1、申请“创新学分”的学生在第8学期的第10周以前填写《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2)后,以专业为单位,持有关证书复印件、论文、文章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学院()办公室。

2、学院(系)应当成立专门的“创新学分”认定审核小组,对学生的创新学分予以严格审核并签署相关意见,最后予以认定。

3、通过评审的学生可获得创新学分,并记入学籍档案。

第五条创新学分加分项目及标准(附件1

第六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项目只记最高创新学分分值,得分不累加;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有重复的,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算。

第七条本修订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在2016及以后年级中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1. 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学分加分项目及标准

2. 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

 


附件1

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学分加分项目及标准

 

学分

 

学分

1、国家级课题主要合作者(排名前五)

5

学术

交流活动

1、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并交流署名论文

1

2、省市级课题主要合作者(排名前五)

4

2、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并交流署名论文

0.5

3、校级课题主持者

3

3、参加地区性学术会议并交流署名论文

0.2

4、校级课题主研者(排名前五)

2

创新

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

1、国家级项目主持者(以结题证书为准)

3

1、核心期刊专业论文(作品)第一作者

5

2、国家级项目参与者(以结题证书为准)

2

2、核心期刊专业论文(作品)第二作者

4

3、省市级项目主持者(以结题证书为准)

2

3、核心期刊专业论文(作品)第三作者

3

4、省市级项目参与者(以结题证书为准)

1

4、一般期刊专业论文(作品)第一作者

4

5、校级项目主持者(以结题证书为准)

1

5、一般期刊专业论文(作品)第二作者

3

6、校级项目参与者(以结题证书为准)

0.5

6、一般期刊专业论文(作品)第三作者

2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高级

4

7、其他刊物公开发表创作第一作者

2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级

3

8、其他刊物公开发表创作参与者

1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初级

2

9、独立或主编著作(8万字以上)

7

3、专业技能(水平)证书高级

4

10、参编著作执笔3万字以上(以版权页署名、前言或后记内说明为准,下同)

4

4、专业技能(水平)证书中级

3

5、专业技能(水平)证书初级

2

11、参编著作执笔2万字以上

3

6、国际专业认证考试高级

4

12、参编著作执笔1万字以上

2

7、国际专业认证考试中级

3

13、参编著作执笔1万字以下

1

8、国际专业认证考试初级

2

1、国家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

5

9、雅思6.5、托福90分、GRE280分(非英语专业)

2

2、国家专利局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

3

2、国家专利局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

2

10、雅思6~6.5、托福80~90分、GRE260~280分(非英语专业)

1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

5、作品著作权

1

 

 

学分

 

学分

1、国际或全国学科竞赛特等奖

5

1、国际比赛个人项目第一名

7

2、国际或全国学科竞赛一等奖

4

2、国际比赛个人项目第二名

5

3、国际或全国学科竞赛二等奖

3

3、国际比赛个人项目第三名

4

4、国际或全国学科竞赛三等奖

2

4、国际比赛个人项目其余名次

2

5、国际或全国学科竞赛参与奖

1

5、全国比赛个人项目第一名

5

6、省市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2

6、全国比赛个人项目第二名

4

7、省市级学科竞赛二等奖

1.5

7、全国比赛个人项目第三名

3

8、省市级学科竞赛三等奖

1

8、全国比赛个人项目其余名次

1

9、校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1

9、省市级正式比赛个人项目第一名

3

10、校级学科竞赛二等奖

0.5

10、省市级正式比赛个人项目第二名

2

11、校级学科竞赛三等奖

0.2

11、省市级正式比赛个人项目第三名

1

1、社会实践受到国家级表彰

4

12、省市级正式比赛个人项目其余名次

0.5

2、社会实践受到省市级表彰

3

14、校级正式比赛获奖者

1

3、社会实践受到校级表彰

2

15、集体项目计算学分提高到个人项目计算学分的120%,并按项目人数平均计算

4、社会实践受到院(系)级表彰

1

5、社会实践提出较高水平的调研报告

2

1、公司年产值1000万或利税100

7

6、社会实践积极参与者

0.5

2、公司年产值500万或利税50

5

海外交流实 

1、海外带薪实践

2

3、公司年产值100万或利税10

3

2、海外实习

2

4、公司年产值50万或利税5

1

3、公派海外担任志愿者(一学年及以上)

1

其他

1、毕业设计(论文)获市级奖励者

3

3、海外短期交换项目

1

2、毕业设计(论文)获校级奖励者

2

2、海外访学或游学

0.5

3、顶岗实习获优秀成绩者

1

 


附件2

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

性别

学号

所在学院()名称

所在专业

年级

班号

成果(论文)名称

课题研究  [  ]

学科竞赛 [  ]

论文创作 [  ]

社会实践 [  ]

成果公开发表(或获奖)日期

专利成果 [  ]

海外实践 [  ]

申请创新学分的日期

学术活动 [  ]

文体竞赛 [  ]

共同参与研究

的人员及排名

①       ②       ③

双创项目 [  ]

自主创业 [  ]

④       ⑤            

技能证书 [  ]

[  ]

指导教师(

教练/领队)

申请创新

学 分 数

审批可获创新学分数

申请创新学分的理由:(应较为详细、准确地叙述清楚成果的水平、质量、应用情况;发表论文或科研结题成果、竞赛获奖、实践活动获奖等的级别等;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成果复印件等)

 

 

 

 

 

 

 

 

 

 

 

 

(此页不够,可自行另加附页)

申请人(签字)填表日期:

 

 

申请人所在学院()审查意见:

 

 

 

 

 

 

 

 

 

 

 

 

 

学院()审查人(签字)院长(系主任)(签字)

学院()公章 

 

日期:日期:

 

填写本表时所附材料目录及件数登记:

 

 

 

 

 

 

 

 

 

 

 

 

 

 

注:本表一式两份,所有程序处理完毕后,学生和学院(系)各存一份。

上一条: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读书学分实施办法(修订) 下一条:重庆师范大学专业实习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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